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3507407号“今九美业 JIUJIU BEAUT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3 10:33:30关于第63507407号“今九美业 JIUJIU BEAUTY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6137号
申请人:桂林今九美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翔越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507407号“今九美业 JIUJIU BEAUT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0120770号商标、第13653283号商标、第1600085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如果不被核准注册会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未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显著识别文字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美容服务、医疗按摩、医院、美容咨询、理发店服务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并存使用在上述服务上,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康复中心等其余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故申请商标在其余非类似服务上准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美容服务、医疗按摩、医院、美容咨询、理发店服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赵晶晶
陈辉
宋岳茹
2023年02月13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