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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2474292号“丽思丹顿”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7 17:52:16关于第42474292号“丽思丹顿”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5570号
申请人:丽嘉酒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名创钟表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2月16日对第42474292号“丽思丹顿”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2585128号“丽思卡尔顿”商标、第12577927号“RITZ-CARLTON”商标、第23997049号“RITZ-CARLTON”商标、第31025990号“THE RITZ-CARLT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人第1253880号“丽思卡尔顿”商标、第1430754号“RITZ-CARL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六)已为中国相关公众所熟知,符合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争议商标系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摹仿和翻译,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四、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申请人酒店及发展状况介绍;
3、申请人获奖情况;
4、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
5、公证书;
6、申请人及其商标宣传使用、媒体报道资料;
7、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
8、申请人商标受保护记录;
9、在先决定书;
10、被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
11、其他相关证据。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我局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0日申请注册,于2020年8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4类手表等商品上,现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六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4、42类表、酒店等商品和服务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申请人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属于原则性规定,一般不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我局将根据申请人陈述的理由和查明事实,适用相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审理。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近似商标。我局认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差异,共存不致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丽思丹顿”与引证商标一“丽思卡尔顿”仅中间个别汉字差异,在汉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手表等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表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若共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有在先注册商标,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进行了审理,且保护了申请人的商标权。故本案无需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再行审理。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商号权。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其商号权。我局认为,本案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号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会使消费者将之与申请人商号相联系。因此,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号权)所指的情形。
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的“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自身或其构成要素故意夸大了商品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在质量、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鉴于并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存在上述条款所规定的情形,故申请人该项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鉴于申请人权益已通过《商标法》其他法条得到保护,故我局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审理。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乐
安蕾
张会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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