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244832号“MEET&C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7 07:11:46关于第62244832号“MEET&CO”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0852号
申请人:广州米格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244832号“MEET&C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190934号“MEET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审理中被决定撤销在柜台(台子);毛巾架(家具);盥洗台(家具);梳妆台;非金属挂衣钩;衣柜部分商品上的注册,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办公家具;文件柜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塑料水管阀;非金属球阀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夏萍萍
乔烨宏
胡朋娟
2023年02月16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