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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41499663号“壹加壹简爱乡厨”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0 23:29:04关于第41499663号“壹加壹简爱乡厨”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0758号
申请人:兰州一加一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海南壹加壹简爱乡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3日对第41499663号“壹加壹简爱乡厨”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第1415795号“金氏一加一及图”商标、第752491号“ONE & ONE”商标、第752492号“壹加壹”商标、第25180949号“ONE&ONE”商标、第25199797号“壹加壹”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在先类似案件亦得到支持。二、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三、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使用在先并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标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引发不良后。综上,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申请人商标所获荣誉;门店照片及员工照片;宣传合同、发票等;在先维权案例;其他证据。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被申请人争议商标于2019年10月9日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后经异议程序于2021年9月28日被核准注册并公告,核定使用在第43类咖啡馆等服务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申请人引证商标一至三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申请人引证商标五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申请,后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日间托儿所(看孩子)服务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3.申请人引证商标四的注册申请经驳回复审已被我局依法予以驳回,现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不再构成争议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规定,第九条属于总则性条款,其立法精神已体现在《商标法》其他具体条款之中,我局将依据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及理由适用相应的《商标法》条款予以审理。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与引证商标五核定使用服务不类似,故两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在文字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分别构成近似标识。若并存于餐厅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其他经营上的联系,从而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已分别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商号权,但商标与商号权利性质不同,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因此,在认定系争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号权时,通常要求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公司商号文字构成有差异,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将之与申请人商号相联系,从而导致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因此,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在先商号权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之规定系指商标标识本身带有欺骗性,易造成产地、质量等特点的误认,不宜作为商标使用。申请人所述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导致的误认则指向不同特定主体间相对权利的冲突所导致的商品来源误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调整范畴。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主要是指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标志。本案申请人的主张不属于该条款所指情形,且本案争议商标本身并没有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争议商标未违反该项规定。
《商标法》第四条是关于商标专用权主体范围、取得商标专用权途径和不得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规定,鉴于申请人依据该条款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注册无效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还援引《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作为法律依据,但未围绕相关事实阐述理由,我局不予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乔向辉
曹娜
宋张明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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