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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2771519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3 21:12:42关于第22771519号图形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1782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张燕君
委托代理人:上海东信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香港理工大学
委托代理人:的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77151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1]第Y038961号决定,于2022年01月1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其于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在“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复审商标在上述服务上的注册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经申请人调查,并未发现复审商标实际使用的情况。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申请人并未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在“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香港理工大学是香港八所公立学校之一,复审商标是香港理工大学的校徽,为被申请人的象征和标志,复审商标被广泛使用于被申请人教育、教学、对外交流等活动中。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一直在使用复审商标。被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局及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及复印件):1、被申请人网站基本信息介绍;2、百度百科关于“香港理工大学”的介绍;3、复审商标被广泛使用的照片;4、内地办学及内地往来交流信息;5、香港理工大学内地发展基地网站、宣传册;6、复审商标使用在建筑物、标识牌、活动中、付款凭证上的照片、材料;7、教育部网站香港高等学校名单、相关通知;8、教育部网站公布的香港理工大学经教育部批准的内地合作办学项目清单及项目信息;9、2020~2021年香港理工大学与内地高校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10、香港理工大学录取通知、入学通知、毕业证书及中文宣传册照片;11、2020~2021年香港理工大学面向内地招生的入学计划宣传册及招生简章;12、不同教育媒体关于香港理工大学的介绍及在内地招生信息的报道;13、2018~2021年香港理工大学安排和组织的部分研讨会信息;14、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举办学术研讨会的邀请函;15、香港理工大学出版的2021年夏季刊《励学利民》;16、香港理工大学网站上出版的可供下载的各个刊物;17、香港理工大学校长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百年校庆祝贺的录像带;18、2016~2021年香港理工大学新浪微博账号“香港理工大学PolyU”发布的部分博文信息;19、2020~2021年香港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招生信息平台”发布的部分文章;20、中国媒体在指定期限内对被申请人及其服务的公开报道;21、2020年7月发行的《粤港澳高校联盟新闻简报》中关于联盟成员香港理工大学及其科研活动的介绍;22、2018~2021年被申请人参加展会的相关材料;23香港理工大学网站水泥管出版的可供下载的刊物《策略发展计划2019》、《Pulse@PolyU》(2021年1月)。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于2017年2月8日提交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经审查在“教育”等部分服务上予以核准注册,核准注册日期为2018年4月28日,现为被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本案中,涉案指定期间为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故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是否在“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证明系争商标的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系争商标使用的商品及系争商标的使用人。该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
香港理工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香港的世界知名公立综合性研究性大学,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复审商标为香港理工大学校徽。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12、18-20、22学校网站,百度百科介绍、照片、宣传册、媒体报道等证据中体现了本案复审商标。证据13、21为山东大学、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与被申请人组织研讨会的相关证据,证据中体现了本案复审商标。证据14为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食物安全及科技研究中心举办“ICPNB-2019多糖科学及保健和生物材料应用国际会议”的证据,证据中体现了本案的复审商标。证据15、16、23为被申请人内部刊物、电子书刊。证据17仅为被申请人自行录制的录像带。
综合考虑被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在“教育、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上使用了复审商标。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与“教育、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故复审商标在“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上的注册应予维持。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与“教育、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故无法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在“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教育、教育考核、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服务上予以维持,在“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译制、摄影、录像带发行、娱乐服务、提供体育设施、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翟晶晶
张娜娜
张蕾
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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