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752921号“华晓”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6 23:05:29关于第62752921号“华晓”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8844号
申请人:江苏华晓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律宁商标事务所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752921号“华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07702号“晓华 XIAOHU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我局作出的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07748号“晓华 XIAOHU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指定使用的“加奶可可饮料;蜂蜜;豆浆”商品已被我局作出的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无效,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晓萌
马静
朱红
2023年02月13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