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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4901985号“U-Des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6 17:44:51关于第14901985号“U-Desk”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6723号
申请人:北京沃丰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云桥智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寰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9日对第14901985号“U-Desk”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UDESK”为申请人独创品牌,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就进行了申请注册。争议商标与第37429045号“UDES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权利。2、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UDESK”商标的抢注。3、被申请人在明知情况下,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复制、摹仿申请人的著名商标,必然会误导公众,导致市场和消费者的混淆。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抄袭抢注了大量他人的知名商标,其非出自真实使用需要的意图,其行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稳定的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一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产品检测材料、宣传册、宣传片、海报、参展合同等资料;
2、相关荣誉、资质证书;
3、办公用具、服务场所图片等资料。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4年6月4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编程等服务项目上,该商标于2015年7月14日获准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7月13日。
2、引证商标由申请人于2019年4月10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编程等服务项目上,该商标在注册阶段被我局驳回注册申请,驳回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
我局认为,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实体问题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现行《商标法》进行审理。申请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体现在2013年《商标法》第一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中。
2013年《商标法》第一条、第七条、第九条为总则性条款,其实质内涵已体现于2013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适用2013年《商标法》的相应具体条款予以审理。
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9日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时间距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时间2015年7月14日已超过五年法定时限。因此申请人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请求,我局予以驳回。
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主要指故意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等,从而掩盖了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欺骗消费者,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良影响”是指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有消极、负面影响的情形。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属于上述情形。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上述规定。
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是关于商标申请注册的主体资格及取得商标专用权途径的规定。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建平
张书建
杨丰璟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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