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0782180号“庆统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6 17:08:45关于第60782180号“庆统一”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6184号
申请人:西安益安科工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782180号“庆统一”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整体具有非常积极的报效祖国情怀和爱国主义情怀,完全不会产生任何不良社会影响,且具有显著特征。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且缺乏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赵晶晶
陈辉
宋岳茹
2023年02月13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