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3602927号“皕府鲜生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6 15:50:10关于第63602927号“皕府鲜生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7037号
申请人:皕府鲜生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百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602927号“皕府鲜生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8744901号商标在驳回复审程序中予以驳回,驳回复审决定现已生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727819号、第36493863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差异,共存于市场不易混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源
安蕾
张会
2023年02月10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