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4070908号“WHOSE COFFE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9 22:29:19关于第64070908号“WHOSE COFFE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7458号
申请人:谁的咖啡(北京)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睿德智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070908号“WHOSE COFFE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具有独特创意寓意,在指定商品上可以被相关公众所识别,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类似本案的其他商标已经获准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文字部分“WHOSE COFFEE”的中文含义可译为“谁的咖啡”,若申请人将该文字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咖啡等商品上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识别作用,整体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另,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案情不同,亦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曌伟
杨嘉卉
张 颖
2023年03月20日
信息标签: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60785366号“世纪启航SHI JI QI HA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3223594号“元富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896241号“YOYOVISI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614371号“NOREV”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16275216号“上上喜”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726902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国际注册第1624059号“RESPIL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7623号“SHAK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733317号“依诺 Y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363868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