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880368号“小石头啵啵石锅鱼XIAO SHI TOU BOBO SHI GUO Y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9 14:38:35关于第62880368号“小石头啵啵石锅鱼XIAO SHI TOU
BOBO SHI GUO Y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5572号
申请人:李万海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信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80368号“小石头啵啵石锅鱼XIAO SHI TOU BOBO SHI GUO Y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120841号“小石头麻辣烫”商标、第30263509号“小石头玉石”商标、第19044969号“小石头XIAO SHI TOU及图”商标、第60684938号“小石头XIAO SHI TOU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四)差异显著,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四处于驳回复审申请审查中,请暂缓审理本案。类似情形的商标已注册。申请商标标识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引证商标四经驳回复审程序被驳回,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会计、寻找赞助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税款准备、寻找赞助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其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人事管理咨询等其余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在上述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其他商标的申请注册情况非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会计、寻找赞助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青
高丽丹
刘洋
2023年03月16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