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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1972536号“居家生活无忧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9 14:15:44关于第61972536号“居家生活无忧网”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5088号
申请人:任丘市倍健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972536号“居家生活无忧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复审服务无直接关联,属于臆造性商标,具有非常突出的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居家生活无忧网”指定使用在广告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方式等特点,不易被认知为区分服务来源的标志,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不得注册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巫晗
王海滨
韦萍
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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