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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8061756号“蒙娜丽莎全屋定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9 13:06:32关于第58061756号“蒙娜丽莎全屋定制”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2348号
申请人: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君思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8061756号“蒙娜丽莎全屋定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134191号“蒙娜丽莎 MONALIS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消防;调解;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许可;法律研究”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在驳回复审审查程序中被予以初步审定,在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的监控等服务上被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148852号“蒙娜丽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消防;调解;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许可;法律研究”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在驳回复审审查程序中被予以初步审定,在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的监控等服务上被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尤丽丽
贾玉竹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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