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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3153001号“安家真牛 ANJIAZHENNI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9 13:02:03关于第63153001号“安家真牛 ANJIAZHENNIU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4706号
申请人:安云升
委托代理人:摩恩(河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153001号“安家真牛 ANJIAZHENNI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646333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365427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2996839号“有多牛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综上,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显著标识之一的图形与引证商标一、二、引证商标三中显著标识之一的图形相比较,在构图、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养老院、餐厅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养老院、饭店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分别注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倩
牛嘉
王钒
202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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