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59458936号“MPA及图”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29 06:14:05关于第59458936号“MPA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8561号
申请人:电影协会国际控股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9458936号“MP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我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在本案驳回复审程序中,经评议,我局认为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外,申请商标使用在商业管理辅助等指定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内容产生误认,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我局依法向申请人发出有关商标评审意见书。2023年1月17日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刘畅
2023年02月02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