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873229号“乐为医疗”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1 10:39:43关于第62873229号“乐为医疗”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9832号
申请人:山东乐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潍坊市诚信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73229号“乐为医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114959号“为乐 WIOSIS”商标、第9114961号“为乐”商标(以下分别称为引证商标一、二)专用权有效期至2022年2月13日,其注册人未在法定期内申请续展且满一年,已丧失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二注册期满未续展,已丧失了专用权,且自期满之日起已满一年。引证商标一、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此,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谭诗小
2023年03月07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