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1993564号“如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1 05:13:51关于第61993564号“如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5994号
申请人:筑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仲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993564号“如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0354716号“如院”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被裁定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前述商标不再构成本案中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孟令邦
2023年03月08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