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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7845942号“好事成双”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1 02:40:18关于第7845942号“好事成双”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39307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高邮市好地方运河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鼎洪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7845942号“好事成双”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10424号决定,于2022年05月13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其在2018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商标使用授权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蛋”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其他非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第7845942号第29类“好事成双”商标在“1.蛋”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1.肉;2.死家禽;3.鱼(非活的);4.肉罐头;5.腌制蔬菜;6.蔬菜色拉;7.食用油;8.精制坚果仁;9.食用果冻”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原第7845942号《商标注册证》作废,由我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自该商标核准转让后,申请人一直持续使用复审商标,并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综上,申请人请求对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商标使用授权书;
2、产品图片;
3、网上销售截图、公众号宣传;
4、部分开票记录。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涉及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肉”等商品。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授权书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菜籽油产品图片无法证明商品进入市场,也无法证明证据产生时间。淘宝截图模糊不清,无法识别销售产品及日期。申请人提交的部分产品图片系伪造。综上,被申请人请求对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天眼查显示的复审商标被授权人的工商信息、高邮好事成双生活馆淘宝店铺页面及经营者资质证明、申请人微信公众号及商城上介绍产品的页面。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我局调取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提交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商标使用授权书、商品代销合同、发票、产品图片。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09年11月19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12年3月14日获准注册并公告,核定使用在第29类“肉;死家禽;鱼(非活的)”等商品上,经续展有效期至2032年3月13日。2021年10月21日,被申请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对复审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经审理,我局决定对复审商标在“蛋”商品上予以维持,其他商品上予以撤销。申请人不服我局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复审申请。该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焦点为复审商标在2018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是否在核定商品上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提交的证据:商标使用授权书可以证明江苏好事成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使用复审商标。商品代销合同销售方为被授权人,商品名称为“好事成双非遗咸鸭蛋”,时间属于指定期间,在对应发票相互佐证情况下,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在“咸鸭蛋”商品上的使用。鉴于“咸鸭蛋”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蛋”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我局在“咸鸭蛋”商品上的使用行为视为复审商标在“蛋”商品上的使用行为。关于撤销复审程序中提交的证据: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通知书等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使用情况。产品图片为自制证据,并未显示时间,我局不予认可。淘宝销售截图模糊不清,微信公众号为自制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进入市场流通。开票记录并未显示复审商标,也并未提交发票等第三方证据予以佐证。综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在除“蛋”以外的“肉;死家禽;鱼(非活的)”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蛋”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石甜甜
苑雪梅
常兆莉
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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