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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2385954号“好看时间 NICE TIME N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11:30:18关于第62385954号“好看时间 NICE TIME NT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7325号
申请人: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385954号“好看时间 NICE TIME N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整体具有较强的设计感,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841053号“优时代Nicetim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0597862号“美好时光GoodTi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60719628号“美好时光”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若被驳回,会造成不良影响。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三已经我局予以初步审定,现处于商标异议程序中,为在先申请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整体视觉及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显著识别文字“好看时间”,该文字可理解为让自己变好看的时间等寓意,将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医疗器械和仪器、人造外科移植物等商品上,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其作为商标使用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申请人未提交证据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获得了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苏明
刘中博
张 颖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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