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788126号“有颗稻”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4 03:14:02关于第62788126号“有颗稻”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52454号
申请人:天长市伊坊之家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788126号“有颗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茶等商品上不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牛敏
王燕
张爽
2023年02月22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