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1686457号“SHANGRI-LA CIRCL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4 02:48:49关于第61686457号“SHANGRI-LA CIRCL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0679号
申请人: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的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686457号“SHANGRI-LA CIRCL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同意删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中的“对购买订单进行行政处理;文秘;文件复制(影印服务);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批发服务;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上的注册申请。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服务与第9416706号“全联网 WWW.QUANLIAN.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041761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指定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第15839312号“华西良田HUAXILIANGTIA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7024140号“邯郸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差别显著,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且引证商标二、三已无效。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引证商标二、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撤销,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已明确放弃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对购买订单进行行政处理;文秘;文件复制(影印服务);寻找赞助;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批发服务;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上的复审申请,我局对驳回决定中的该部分内容予以确认。申请人放弃上述服务后,其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四指定服务未构成类似,故在复审服务上申请商标与两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段莉
张世莉
谢峥
2023年01月19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