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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4067855号“圣戈班”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4 01:16:23关于第24067855号“圣戈班”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17295号
申请人:圣戈班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王忠文
委托代理人:北京恩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31日对第24067855号“圣戈班”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圣戈班”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580697号“圣戈班”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恶意,涉嫌攀附申请人及其商标的知名度来混淆消费者,近而获取不法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带有欺骗性。四、申请人商标在与本案情形类似的案件中已得到保护。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介绍;
2、申请人关联公司2015年-2019年审计报告、销售合同、发票等;
3、申请人关联公司广告发布合同及发票;
4、申请人关联公司参加展会资料;
5、申请人“圣戈班”商标获得荣誉资料及相关报道;
6、国家图书馆的关于“圣戈班”检索报告;
7、行政决定书等。
被申请人主要答辩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的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被申请人在先商标已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产品包装照片、销售清单等证据。
针对被申请人答辩理由,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申请人坚持前述无效宣告理由,并对被申请人答辩理由不予认可。综上,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在先行政决定书等证据。
经审理查明:一、争议商标由本案被申请人于2017年5月10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19年8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7类“非包装用塑料膜”等商品上,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5月6日。
申请人引证商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17类商品上,现均为有效在先商标。
二、据申请人证据可知,争议商标申请之前,申请人已在临沂市设立临沂圣戈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事实由商标档案及申请人证据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2019年8月28日获准注册,早于2019年《商标法》施行的时间,故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的实体性问题适用2013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程序性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评审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焦点问题可以归纳为: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针对焦点问题一,我局认为,“圣戈班”并非固有词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均由文字“圣戈班”组成,难谓巧合,构成近似商标。加之,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关联公司同处临沂市,理应知晓申请人“圣戈班”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贮气囊;渔业用浮球”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未加工或半加工树胶;橡皮减震器”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较强关联性,属于密切关联商品。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上述类似或关联性较强的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上述商品与申请人存在特定联系而造成混淆。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被申请人所述其他案件情况,不能成为本案审理的当然依据。
关于焦点问题二,我局认为,鉴于我局已适用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申请人商标予以保护,故对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再适用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审理。
尚无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八)项所指情形。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系总则性条款,鉴于我局已适用具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故我局不再予以评述。对于程序性条款即《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我局亦不再单独予以评述。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黄旭
李迎生
宋佳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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