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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4018039号“ATTA BJ”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7 17:36:25关于第64018039号“ATTA BJ”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4253号
申请人:北京新世联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科海浩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018039号“ATTA BJ”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5329729号“att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我局异议程序决定不予核准注册,至本案审理之时,该决定已生效。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822258号“阿塔麻冚 AT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自助餐厅;餐厅;饭店;餐馆;快餐馆;寄宿处预订;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流动饮食供应”服务上的注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至本案审理之时,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已被不予核准注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管潇
王小源
李娟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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