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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3267750号“赤源传奇四渡”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07 07:37:50关于第63267750号“赤源传奇四渡”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4134号
申请人:泸州守正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267750号“赤源传奇四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围绕申请人此前已经申请注册的第9858435号“赤源液”商标延伸而来,是申请人所打造的“赤源”系列商标。申请商标中的“四渡”除了可被理解为“四次渡越”之外,本身还是一个地名。此外,在先也有含有“四渡”的商标核准注册。因此,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文字“赤源传奇四渡”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鉴于个案审理和具体案情的不同,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本案具体情形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最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邢妍
周 铁兵
徐辉
2023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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