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830443号“TEnaF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 16:32:19关于第62830443号“TEnaF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5833号
申请人:北京特纳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30443号“TEnaF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704636号“十安TenSafe”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经我局作出已生效决定予以撤销。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2248264号“特纳飞 TENAFE”商标、第62247126号“特纳飞 TENAFE”商标的注册申请撤回申请我局已予以核准。
经复审认为,上述引证商标已不成为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贾秋实
2023年08月09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