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7679843号“mUSD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 11:08:34关于第67679843号“mUSDT”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31673号
申请人:泰得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联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7679843号“mUSD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臆造,无特定含义,与复审服务并不存在直接关联。申请商标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注册。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含英文“USDT”,一般指“United States Dollar Tether”的缩写,在中国翻译为“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可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申请商标使用在电子金融交易服务、提供金融信息等服务上,不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商标注册具有地域属性,申请商标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事实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得注册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辰
刘浩
赵爽
2023年08月21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