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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0989645号“拳皇无双”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00:47:13关于第20989645号“拳皇无双”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2792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日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嘉睿致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黄子豪
申请人因第20989645号“拳皇无双”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W062941号决定,于2022年10月0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撤三字[2022]第W062941号决定认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未向我局提交复审商标在2019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以下称指定期间)内在第38类“提供在线论坛”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故复审商标予以撤销并予公告。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拳皇无双”是申请人基于在先知名游戏“拳皇”进行的防御性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核定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性使用。综上,请求维持复审商标注册。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向我局提交了以下证据(光盘):
1、申请人官网介绍;
2、申请人商标转让协议、资质证明文件等;
3、百度百科相关介绍、申请人和部分所获荣誉;
4、申请人参加第十九届CHINA JOY的报道;
5、《拳皇15》发售时间的介绍;
6、申请人百度贴吧打印页;
7、《拳皇》游戏社交系统介绍等;
8、申请人维权记录等。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
1、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16年8月16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2017年10月14日获准注册在第38类“提供在线论坛;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无线电通信;数字文件传送;数据流传输;电话通讯;电视播放;无线广播”服务上,商标专用期限至2027年10月13日。2017年12月25日经我局核准,申请人名义由“日商SNK玩多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日商SNK股份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以复审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于2022年1月27日提出撤销申请,我局于2022年9月1日作出复审商标予以撤销的决定。
以上事实由相关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所有人或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等在向他人提供该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时,将该商标作为区分不同服务提供来源的标志进行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证据、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证据以及他人未违背商标所有人意志的使用证据。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4官网介绍、商标转让协议、资质证明文件、百度百科相关介绍、部分所获荣誉、报道等均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8类“提供在线论坛、电视播放”等服务的使用情况无关。证据5-7体现的商标为“拳皇”,并非复审商标“拳皇无双”,且上述证据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具有关联性。证据8为在先决定书、裁定书等,与本案的待证事实无关。加之申请人称本案复审商标系对其在先商标的防御性注册,据此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均未能体现出申请人在向他人提供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时,将复审商标作为区分不同服务提供来源的标志进行了使用的内容,上述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核定服务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综上,复审商标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应予撤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复审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鹏
张红霞
卓慧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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