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50016745号“海豹游戏 SEAL GAM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9 14:27:55关于第50016745号“海豹游戏 SEAL GAME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4840号
申请人:上海以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东岩众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0016745号“海豹游戏 SEAL GAME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放弃在“组织电子竞技游戏比赛;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的复审申请,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服务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4667798号“SEAL”商标、第19794843号“海豹教育”商标、第33323216号“海豹电竞”商标、第14963914号“小海豹 SMALL SEAL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四、五)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第22201472号“海豹浏览器”商标、第4257738号“SEAL ONLIN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六)已被撤销。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查明:在评审期间,引证商标三、六已经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主动放弃在“组织电子竞技游戏比赛;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的复审申请,故我局在上述服务上的驳回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复审服务分别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五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由查明的事实可知,引证商标三、六已被撤销,故不再对申请商标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组织电子竞技游戏比赛;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盛丽君
李海临
肖琦
2023年02月20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