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3362362号“正味客 I LIFE&ZHENG WE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9 13:51:48关于第63362362号“正味客 I LIFE&ZHENG
WE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5244号
申请人:南昌正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62362号“正味客 I LIFE&ZHENG WE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1738176号“八味传奇 味 BA WEI LEGEND及图”商标、第57089433号“味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为引证商标二、三)均已被我局驳回,上述驳回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三已被驳回,引证商标二、三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170373号“知味观及图”商标、第55849963号“思味王及图”商标、第19120503号“味寓鸡 味”商标、第35827322号“源挚味 味 YUAN ZHI WEI”商标、第21655693号“味及图”商标、第6850550号“品味来 味”商标、第27766561号“知味观及图”商标、第9812560号“知味观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为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四至十)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所区别,上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谭诗小
张玉广
蔡婷
2023年02月20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