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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2820867号“无比”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9 11:19:03关于第62820867号“无比”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70731号
申请人: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卫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20867号“无比”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03917号“无芘”商标、第3003918号“芜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已不构成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之间的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石甜甜
202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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