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2840418号“未禾山WEIHE SH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21 09:19:32关于第62840418号“未禾山WEIHE SHA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69172号
申请人:贵州苗未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鱼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840418号“未禾山WEIHE SH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1283078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依法予以驳回,现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6453814号、第27359559号、第13002761号、第43262657号商标相比较,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所不同,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于市场不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故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乔向辉
曹娜
宋张明
2023年03月10日
信息标签:
-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