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37835616号“OMEGAONE”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8 13:57:50关于第37835616号“OMEGAONE”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25842号
申请人:思派创品牌宠物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联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魏荣俊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05日对第37835616号“OMEGAONE”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为美国品谱集团旗下子公司,美国品谱集团为全球性消费品生产商。“OMEGA ONE\OMEGA SEA”原为OMEGA SEA LLC的主品牌,2020年3月11日被申请人收购,2020年3月13日在美国成立OMEGA SEA,法定名称为申请人。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申请人便通过亚马逊中国、淘宝、天猫、京东等多种渠道在中国销售“OMEGA ONE”系列产品,“OMEGA ONE”商标在中国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商标的恶意抢注。争议商标原注册人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曾为申请人在中国的授权代理商,在中国销售“OMEGA ONE”宠物饲料相关商品,争议商标原注册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抢注申请人关联企业其他商标,已转让至申请人关联企业名下,被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恶意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且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简介及年报摘要;
2、“OMEGA ONE”官网介绍、产品页介绍;
3、关于申请人收购OMEGA SEA LLC的报道,其注册OMEGA SEA公司名称,受让商标记录等;
4、亚马逊、淘宝等电商平台销售“OMEGA ONE”的产品网页;
5、百度贴吧关于申请人“OMEGA ONE”商品的讨论;
6、“OMEGA ONE”商标在美国注册证;
7、申请人关联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8、争议商标原注册人签署的承诺函、商标转让证据;
9、申请人与争议商标原注册人代理人邮件沟通证据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第1784期《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争议商标由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提出注册申请,2020年7月28日经核准指定使用在第31类“动物栖息用干草;动物食用谷类;动物栖息用泥炭;动物饲料;宠物用香砂;动物食品;动物食用豆科类种子和豆荚;动物垫窝用干稻草;动物可食用咀嚼物;宠物饮料”商品上,2021年12月13日经核准转让至魏荣俊,即本案被申请人,专用权期限至2030年7月27日止。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商标注册使用的原则性规定,因此,我局将适用《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对本案进行评审。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审理如下:
一、《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是指双方存在代表、代理关系以外的其他商业合作、贸易往来关系;其他关系是指双方商业往来之外的其他关系。对合同、业务往来或者其他关系范围的界定应当从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立法宗旨出发,以保护在先权利,制止不公平竞争为落脚点,只要因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在先使用商标存在进行抢注的,均应纳入本款规定予以规制。本案中,由申请人提交媒体报道显示,美国品谱集团于2020年3月12日宣布正式收购OMEGA SEA LLC,“OMEGA ONE”为OMEGA SEA LLC的主要品牌;美国商标登记号为第4093054号“OMEGA ONE”商标注册证显示,该商标原申请人OMEGA SEA LLC,2010年11月16日申请注册,2012年1月31日核定使用在第31类宠物食品商品上,后转让至申请人所有,故申请人承继其相关权利及义务;亚马逊销售页面显示,“OMEGA ONE”鱼食商品的制造商为OMEGA ONE,Amazon.cn上架日期为2010年2月10日,并有相关买家对该商品进行评论;同时,申请人提交的授权书显示,争议商标原注册人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为申请人Tetra彩德品牌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经销商,故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具有在先接触并知晓申请人“OMEGA ONE”商标的可能性,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未经申请人授权,在动物饲料等类似或密切关联的商品上注册与申请人“OMEGA ONE”商标高度近似的争议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商事业务往来中申请人的正当权益,上海猴哥爬爬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格禁止,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OMEGA ONE”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之情形。争议商标本身并不带有欺骗性,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标识本身亦不会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之情形。
四、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主要是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存在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或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故申请人依此条款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理由亦不能成立。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任航
舒言
李颖
2023年01月31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