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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3331319号“暂坐片刻”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4-17 12:53:37关于第63331319号“暂坐片刻”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043446号
申请人:陕西光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西安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31319号“暂坐片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暂坐片刻”是申请人改编制作的电视剧《暂坐》中的茶楼名称。“暂坐片刻”茶馆是申请人创造性劳动的结晶,作为商业化使用所产生的商业价值应属于申请人,并作为在先权利得到保护。综上,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所获荣誉;《暂坐》电视剧、网剧改编授权书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文字使用在指定的“餐馆”等复审服务上,相关公众不易将其识别为商标,不能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整体缺乏显著性,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可以获准注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冯洪玲
李晶
马霄宇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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