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8023509号“川嘉紫燕”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 19:10:22关于第68023509号“川嘉紫燕”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8622号
申请人: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8023509号“川嘉紫燕”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223576号“川嘉紫燕”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23]第W008869号决定予以撤销(见第1839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该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霖
2023年08月16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