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66017311号“远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 12:24:51关于第66017311号“远川”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7995号
申请人:鲍道武
委托代理人:芜湖企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017311号“远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10301939号商标(即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经我局审查决定予以撤销“茶”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见第1842期《商标撤销公告》)。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不属于类似商品,二者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林
孙昕
李淑维
2023年08月08日
信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