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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9430676号“海澜 HEILA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2 09:03:34关于第59430676号“海澜 HEILA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22546号
申请人: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理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430676号“海澜 HEILA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283034号“海澜集团 创意生活之美 HEILAN及图”商标、第49352836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及图”商标、第49385050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及图”商标、第49403048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及图”商标、第53858583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商标、第53861852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及图”商标、第56220474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商标、第57978226号“海澜智云 HEILAN SMART CLOUD及图”商标已被我局核准注销,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629245号“黑揽 HEILAN”商标已被我局已生效的决定书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鉴于本案中全部引证商标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妍
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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