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首页 > 商标评审书
关于第35244120号“验方头条”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23:18:04关于第35244120号“验方头条”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10955号
申请人:抖音视界(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魔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成都龙兴超药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6月16日对第35244120号“验方头条”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申请及注册的第22908684号“头条”商标、第22357838号“马上头条 ”商标、第19707980号“今日头条”商标、第15130045号“今日头条”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第11752793号“今日头条”商标、第23130300号“头条”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五、六)的复制、摹仿。被申请人在明知“今日头条”的情况下,去模仿申请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秩序。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误导公众,有损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五、六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并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今日头条品牌转移的证明;相关判决书、裁定书及决定书;相关宣传使用材料;被申请人公司注册信息及商标注册情况;其他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1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获准在第35类市场分析等服务上注册,注册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现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至六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5、9类市场营销、广告、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服务和商品上,其所有人抖音视界(北京)有限公司经核准名义变更为抖音视界有限公司,引证商标一至六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的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属于总则性规定,其立法精神已体现在《商标法》其他条款的具体规定之中,我局将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一、根据我局查明的事实,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时引证商标一至四已获准注册,故本案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审理的范围,不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审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商业信息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分别核定使用的市场营销、商业信息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争议商标“验方头条”与引证商标一“头条”、引证商标二“马上头条”、引证商标三、四“今日头条”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且未形成明显区别含义,已分别构成近似标识,若并存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标识的服务来源相同或具有某种关联性,进而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已分别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所保护的是未注册商标。鉴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引证商标一至四已经获得注册,本案不具备适用该条的要件。
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形。《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是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保护,而非对特定民事权益的保护。我局经审理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申请人主张的上述条款不能成立。
四、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申请人商标权利予以保护,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审理。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永垒
王燕
牛敏
2023年07月27日
信息标签:
- 热门信息
-
- 关于第35242809号“YELLOW ANTS MOVING”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 关于第3223594号“元富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896241号“YOYOVISI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614371号“NOREV”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16275216号“上上喜”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726902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国际注册第1624059号“RESPIL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3817623号“SHAK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2733317号“依诺 Y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关于第61363868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