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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4346103号“冇”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1 08:36:56关于第24346103号“冇”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3]第0000205676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上海谦禧文化艺术工作室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佳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346103号“冇”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28373号决定,于2022年09月23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中未体现复审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2019年0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1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内在“纸”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未停止使用过,被申请人系恶意撤销,请求对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申请人撤销程序及复审程序中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商标授权书;2、被授权人采购笔记本的合同及发票;3、“冇”旗下[老虎来了]系列笔记本实拍照片及视频;4、“冇”旗下[老虎来了]系列笔记网店销售页面截图;5、“冇”旗下[老虎来了]等系列笔记本网店销售记录截图及视频; 6、门店门头制作发票;7、“冇”商标设计定稿文件;8、申请人与抱一文化、谦禧餐饮、万谦电子签订的商标授权书;9、被授权人采购笔记本的合同及发票;10、“冇”系列笔记本实拍照片及视频;11、“冇”系列笔记网店销售页面截图;12、“冇”系列笔记本网店销售记录截图及视频。
被申请人答辩认为申请人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全部商品上已经实际使用。
申请人质证认为申请人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已经实际使用。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3、笔记本彩页、封面、内页、首尾页、便签确认稿。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于2018年5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6类“纸;录制计算机程序用纸带和卡片;纸或纸板制标志牌;绣花图样(纸样);印刷出版物;书籍;彩色石印画片;切纸机(办公用品);封面(文具);封印(印章)”商品上。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复审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
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复审商品上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具体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或并非商标实际使用证据,或仅能证明商标被授权使用,或未显示商标信息,或未体现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纸等复审商品,或为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或无时间信息。综合申请人在案证据亦不能有效完成的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在核定的复审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公开、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卢榆
柴玲
刘阳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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