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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35738号“加古尔JIAGUER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2:07:32第63735738号“加古尔JIAGUER及图”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7297号
异议人:捷豹路虎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四川加古尔贸易有限公司
异议人捷豹路虎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四川加古尔贸易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0期《商标公告》第63735738号“加古尔JIAGUER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加古尔JIAGUER及图”指定使用在第32类“水果果昔;啤酒;运动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8358318号“JAGUAR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瓶装水;矿泉水(饮料)”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部分商品在原料成分、生产工艺、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其在先注册的第27572号“JAGUAR”商标,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该商标文字构成具有一定区别,且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上述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功能用途不具有密切关联,因此我局对异议人上述异议理由不予支持。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735738号“加古尔JIAGUER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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