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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93976号“明日征途”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2:04:38第64293976号“明日征途”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77152号
异议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倍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明日世界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异议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明日世界互动娱乐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0期《商标公告》第64293976号“明日征途”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明日征途”指定使用于第42类“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电子数据的云存储服务;服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运营服务(SaaS)”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417149号“征途”、第6390701号“征途及图”、第7521690号“游戏征途”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2类“技术研究;研究与开发(替他人);计算机软件咨询;网络服务器出租;计算机病毒防护;质量控制;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在内容、方式及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或其显著部分汉字“征途”,含义上未形成明显区别,若并存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4293976号“明日征途”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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