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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432168号“浦郡村货”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54:21第63432168号“浦郡村货”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9490号
异议人:合浦浦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合浦日权办公用品店
委托代理人: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合浦浦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合浦日权办公用品店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4期《商标公告》第63432168号“浦郡村货”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浦郡村货”指定使用于第35类“市场调查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服务上。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其商号权,但异议人提供的办公场所图片、域名证书、域名服务协议及发票、微信公众号页面、网络报道截图、债券合作协议、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据不足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异议人商号在与被异议商标指定服务相关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上述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恶意抄袭摹仿其知名商号,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432168号“浦郡村货”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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