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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56900号“巴布淘”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46:51第65456900号“巴布淘”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0582号
异议人: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李菠
异议人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李菠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6期《商标公告》第65456900号“巴布淘”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巴布淘”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1类“牙刷;家用或厨房用容器;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387368号“巴布豆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1类“瓶;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盆、碗、盘、壶、杯)”等;引证在先注册的第9893733号“巴布豆”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1类“瓷器装饰品;饮用器皿;垃圾筒;食物保温容器;盥洗室器具”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外观上区别较大,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在市场上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摹仿、抢注其驰名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5456900号“巴布淘”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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