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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8763号“三御福”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25:39第65208763号“三御福”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7189号
异议人:三福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州中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唐见国
异议人三福服饰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唐见国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6期《商标公告》第65208763号“三御福”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三御福”,指定使用于第35类“广告(通过所有大众传播途径);广告张贴;广告分发”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168320号、第36837018号、第36705153号、第38743953号、第38883453号“三福”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推销(替他人);进出口代理;拍卖”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部分服务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基本相同,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区别,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5208763号“三御福”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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