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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506633号“小蓝友一罐好”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13:33第61506633号“小蓝友一罐好”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64100号
异议人:急护美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鸿鹄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思普俫尔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异议人急护美人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思普俫尔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7期《商标公告》第61506633号“小蓝友一罐好”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小蓝友一罐好”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维生素制剂;鱼肝油;药物饮料;膳食纤维;维生素补充片”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3706701号“急护美人”、第12585105号“FIRST AID BEAUTY”、第12592354号“FIRST AID BEAUTY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护肤用化妆剂;肥皂;化妆品”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1506633号“小蓝友一罐好”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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