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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82629号“ENSURE PLUS”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07:39第59482629号“ENSURE PLUS”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7304号
异议人: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贝克麦坚时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姑苏区圣铂莱贸易商行
委托代理人:苏州卫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异议人雅培制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姑苏区圣铂莱贸易商行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6期《商标公告》第59482629号“ENSURE PLUS”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ENSURE PLUS”指定使用于第5类“隐形眼镜清洁剂”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273607号“ENSURE”、第3565106号“茵朔 ENSURE”、第13958479号“ENSURE COMPLETE”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培养细菌用的溶剂;医用饲料添加剂”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若共存于市场上应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中,异议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第273607号“ENSURE”商标予以保护的请求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二条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482629号“ENSURE PLUS”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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