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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71386号“非欣康”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7 01:18:18第58971386号“非欣康”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9785号
异议人: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苏州三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异议人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苏州三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0期《商标公告》第58971386号“非欣康”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非欣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宠物用维生素;动物用护肤药品;医用动物食品营养添加剂”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824071号、第3977431号、第4579855号“欣康”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人用药;原料药;空气净化制剂”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文字完整包含了异议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证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异议人引证系列商标为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8971386号“非欣康”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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