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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75987号“普惠律”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59:08第59475987号“普惠律”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6534号
异议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王秀利
异议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王秀利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2期《商标公告》第59475987号“普惠律”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普惠律”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6903048号“平安普惠”、第35770870号“平安普惠I贷”、第16694340号“前海普惠”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辅助”等。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虽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相近,属于类似服务,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和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有一定差异,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475987号“普惠律”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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