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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31821号“颜美秀”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52:54第55731821号“颜美秀”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10841号
异议人:深圳市麦凯莱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义乌市便尔利塑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深圳市麦凯莱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义乌市便尔利塑业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80期《商标公告》第55731821号“颜美秀”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颜美秀”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洗发液;清洁制剂”等。异议人引证的第47394690号“秀美颜 SHOWBEAUTIFACE”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依法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与该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1177338号“秀美颜 SHOWBEAUTIFACE”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擦鞋膏;研磨剂”。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有一定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异议人另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4669612号“SHOWBEAUTIFACE”等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类“洗面奶;去色剂;抛光铁丹”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5731821号“颜美秀”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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