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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885029号“JCOM”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41:42第59885029号“JCOM”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67809号
异议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义乌市鼎企五金商行
异议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义乌市鼎企五金商行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5期《商标公告》第59885029号“JCOM”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JCOM”指定使用于第16类“纸巾;纸”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4887830号“JD.COM”、第12223714号“JD.COM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16类“纸;纸巾”等类似商品上。双方商标的字母组合及整体外观相近,已构成近似,故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且侵犯其域名权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885029号“JCOM”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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