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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96146号“公牛战舰”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4 06:56:36第59596146号“公牛战舰”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59389号
异议人:石狮市百媚鞋服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建省迅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陈文化
异议人石狮市百媚鞋服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陈文化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3期《商标公告》第59596146号“公牛战舰”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公牛战舰”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皮带(服饰用);袜”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290991号、第18354368号“公牛世家G.N.SHIJIA”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鞋;成品衣”等。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部分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但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有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异议人主张被异议人恶意复制、摹仿其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缺乏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596146号“公牛战舰”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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